【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工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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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工資時間
【學員提問】
4)里面“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這里這個2倍的工資是需要支付多久呢?是不是跟(3)一樣,是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4)里面“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這里這個2倍的工資是需要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到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之日止。跟(3)不一樣。比如張某在甲公司連續工作了10年,應當在2013年6月1日起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甲公司在2014年1月1日才與張某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么甲公司支付2倍工資的期間是2013年6月1日-2014年1月1日,合計7個月。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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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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