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關稅的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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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關稅的計算公式
【學員提問】
老師,能幫把增值稅 消費稅 營業稅 關稅 的計算公式列出來嗎?我做了很多次,都是感覺錯誤,希望得到您的幫助,謝謝!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因為增值稅和營業稅在不同的情形下,可能公式是不一樣的,因為有不同的規定,不同的項目可能有差額計稅的,可能有直接計算的,所以這個沒有辦法總結。只能說幾個比較典型的:
例如:營業稅中自建房屋后銷售自建環節營業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3%)
對于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基本是一致的:
增值稅組價公式:
自產貨物用于視同銷售等項目沒有同類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比例稅率)
進口環節的組成計稅價格=完稅關稅價格+關稅+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1-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組價公式有兩個: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成本×(1+成本利潤率)]÷(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l-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如果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提貨時受托方沒有代收代繳消費稅時,委托方要補交稅款。委托方補交稅款的依據是:已經直接銷售的,按銷售額(或銷售量)計稅;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尚未銷售或用于連續生產的,按下列組成計稅價格計稅補交: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方法的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稅額計算: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關稅的計算公式就是=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從價計征的)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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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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