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計稅金額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計稅金額 【學員提問】
老師,計算增值稅就是以 銷售收入+價外費用*比例稅率嗎? 那計算營業稅的時候包含增值稅和消費稅嗎? 同樣,計算消費稅的時候包含增值稅和營業稅嗎?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計算增值稅的時候就是以(全部價款+價外費用)×比例稅率,但是要注意如果為含稅金額,要進行價稅分離的換算。
營業稅與增值稅是完全平行的,不會存在任何交叉,因此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不會包含增值稅的,消費稅是價內稅,因此在特殊情況下發生營業稅與消費稅交叉時,營業稅的計稅依據中是包含消費稅的。
增值稅是價外稅,任何計稅依據中都應該是不含增值稅的,消費稅也不例外。營業稅是價內稅,在特殊情況下發生營業稅與消費稅交叉時,消費稅的計稅依據中是包含營業稅的。
在這里提醒您,消費稅與營業稅只有在一種特殊情況下會存在交叉,即“飲食業、商業、娛樂業舉辦的啤酒屋利用啤酒生產設備生產銷售啤酒”。其余情況是不會同時涉及消費稅和營業稅的。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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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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