傭金的會計處理你清楚嗎?
傭金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或勞務過程中,向中介代理人支付必要的金額。這是經營活動所必需的正常的支出,那大家知道傭金的會計處理怎么做嗎?下面快來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 計算公式
傭金=含傭價×傭金率
傭金=含傭價-凈價
含傭價=凈價/(1-傭金率)
二、 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三、 相關規定
財政部印發的《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新企業財務制度的補充規定》(財工字[1993]第474號)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按照合同、協議收受的傭金,計入銷售(營業)收入或者沖減有關成本費用; 按照合同、協議支付的傭金,計入有關成本費用。
財政部《關于企業進出口商品有關外幣費用財務處理的函》(財商字[1995]620號)規定:企業出口銷售收入一律以離岸價為準,如果出口合同規定的不是離岸價,在出口商品離岸以后支付的運費、保險費、傭金,沖減出口銷售收入;收到的傭金,增加出口銷售收入。企業進口商品,其國外進價一律以到岸價為準,如果進口合同價格不是到岸價,在商品到達目的港口以前由企業以外幣支付的運費、保險費、傭金,加人進價;收到的傭金,沖減進價。
為了完整反映出口商品銷售收入和進口商品采購成本,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企業對當年已計入銷售收入的出口商品以及已審單付款或先行報關的進口商品,年末應復核外幣費用的收付情況。如有應付未付或應收未收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應按前期實際支付情況預估入賬,調整當年出口商品銷售收入或進口商品采購成本;如無前期實際支付情況,也可按合同規定或其他合理標準預估入賬,但不得以此任意調整年度損益。對上年預估的外幣費用與實際收付的差額,作調整以前年度損益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的傭金一般應計入銷售費用。如果出口合同規定的銷售收入不是離岸價,在出口商品離岸以后支付的傭金應沖減出口銷售收入。
傭金是企業經營活動所必須有的正常支出,但關于傭金的會計處理也希望大家能牢記于心。畢竟這對我們會計人員的工作是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