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優先股永續債等會計處理
人生的道路不會一帆風順,事業的征途也充滿崎嶇艱險,只有奮斗,只有拼搏,才會達到成功的彼岸。讓我們不斷學習,去提升自己,完善自己吧!
財政部發布了《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規范優先股永續債等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要求,規范優先股、永續債等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財政部制定并印發了《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經相關監管部門批準,企業發行的優先股、永續債(例如長期限含權中期票據)、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券等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本規定對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進行區分,規定企業發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同時包含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時,應先確定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再從復合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中扣除負債的公允價值,確定權益工具的價值。并規定發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條款約定的條件或事項發生變化時,需要對金融工具進行重分類。
財政部要求相關企業應當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相關具體準則和本規定,對發行和持有的優先股、永續債等金融工具進行會計處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創新的發展,未來可能有更多形式的金融工具出現,其會計處理應當適用相關企業會計準則和本規定。
本規定發布前企業對金融工具的處理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應當采用追溯調整法,如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則采用未來適用法。
人生要學會沉淀,沉淀經驗,沉淀心情,沉淀自己。希望各位同學都能夠腳踏實地,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完成自己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