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法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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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法的責任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一章總論
【知識點】:法的責任
法的責任
1、民事責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繼續(xù)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2、行政責任
(1)行政處罰
①行政處罰形式通常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②稅務行政處罰的具體形式包括罰款、沒收財物和違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稅權。
(2)行政處分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共6類)。
3、刑事責任
【提示】請簡單了解“剝奪政治權利”中所剝奪的政治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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