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法》預習知識點:低稅率優惠
雖然在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結束后適當的調整是必要的,但是如今已經幾個月過去了,備考已經不能再拖嘍!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中級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希望能夠不要停止奮斗的腳步。
【內容導航】:
一、低稅率優惠
二、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濟法》科目第七章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低稅率優惠、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低稅率優惠
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15%
2.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20%
【解釋】(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至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備注:根據《關于完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59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廣州、武漢、哈爾濱、成都、南京、西安、濟南、杭州、合肥、南昌、長沙、大慶、蘇州、無錫、廈門等21個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簡稱示范城市)繼續實行以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1.符合條件的軟件生產企業按規定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的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扣除。
2.我國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在2017年年底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到期滿為止。
3.軟件生產企業的職工輔導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者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5.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3年(含)。
6.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以及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在2017年(含2017年)前實現獲利的,自獲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2017年前未實現獲利的,自2017年起計算優惠期,享受至期滿為止。
復習知識點的同時,考生也要充分利用好中級會計練習題匯總。好的習題能幫助你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