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預習考點:酒的適用稅率
2018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尚未公布,屆時東奧會計在線將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如今是預習階段備考,各位考生要認真制定學習計劃開始備考,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CPA稅法考點,一起來學2018注會《稅法》預習考點:酒的適用稅率。
【內容導航】
一、酒的適用稅率
二、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的適用稅率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三章消費稅法
【知識點】酒的適用稅率、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的適用稅率
酒的適用稅率
考生要注意兩方面問題:
第一,白酒同時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白酒的比例稅率為20%,但是定額稅率要把握白酒稅率時,要會運用公斤、噸與克、斤等不同計量標準的換算
計量單位 | 500克或500毫升 | 1公斤(1000克) | 1噸(1000公斤) |
單位稅額 | 0.5元 | 1元 | 1000元 |
第二,啤酒分為甲類和乙類。啤酒分類標準——每噸出廠價(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是甲類啤酒。
稅目 | 啤酒采用定額稅率 |
甲類 | 250元/噸 |
乙類 | 220元/噸 |
【特別提示2】
(1)果啤屬于啤酒稅目;
(2)飲食業、娛樂業自制啤酒繳納消費稅(按照甲類啤酒稅率計稅);
(3)注意啤酒(220元/噸和250元/噸)、黃酒的稅率;
(4)調味料酒不屬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
(5)葡萄酒按照“其他酒”適用10%的比例稅率。
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的適用稅率
分類及規定 | 稅率 | 納稅環節 |
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 | 5% | 零售環節 |
與金、銀和金基、銀基、鉆無關的其他首飾 | 10% | 生產、進口、委托加工提貨環節 |
關于金銀首飾計稅要注意的問題:
零售環節;
征稅范圍(包含帶料加工、翻新改制、以舊換新;不含修理清洗、鍍金包金);
記住兩個比例(5%稅率、6%利潤率)。
知識點當然離不開習題的鞏固,更多注會練習題等你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