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級會計師考試案例分析(11.25)
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唯有勤奮才是通向高級會計師考試成功的秘訣。東奧小編整理了高級會計考試案例分析題,希望大家認真備考。
案例分析題
甲單位是一家中央級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并計提折舊。2016年年末,甲單位總會計師主持召開會議,聽取財務處、資產管理處本年度工作匯報,研究討論有關事項。
(1)下屬A事業單位因申請銀行借款請求該局提供擔保。會議經充分討論,決定上報本局局長辦公會同意后,以本局的一棟閑置舊辦公樓為A事業單位提供借款擔保。
(2)甲單位“職工食堂防水維修”項目在2016年5月底提前完成,形成財政撥款項目支出剩余資金20萬元。財務處經進一步測算,下達的“辦公樓保潔服務外包”項目預算控制限額80萬元不足,預計完成“辦公樓保潔服務外包”項目需要經費支出100萬元,于是直接將“職工食堂防水維修”項目剩余資金20萬元安排用于追加到“辦公樓保潔服務外包”項目。
(3)2016年3月,甲單位根據需要購買一批專用檢測設備(不屬于集中采購目錄范圍)。該種設備本地供應商有一家,國內另外2家供應商在偏遠省份。財務處建議直接聯系本地供應商采購該批設備。
(4)2016年6月,甲單位由于一輛公車發生交通事故報廢,收到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賠付的車損款15萬元,財務處將這筆款項計入修購資金處理。
(5)甲單位2016年上半年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3000萬元,超出預算400萬元。7月,甲單位根據非財政補助收入實際超收數額,決定調整增加下半年人員經費基礎支出預算中的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300萬元。
(6)2016年8月,采用公開招標采購一套儀器設備,已同中標的B公司簽訂了總價400萬元的政府采購合同,由于該設備需要同與其配套的設備組裝后才能正常投入使用,為此本年度預算安排了配套設備購置資金45萬元。為了滿足服務配套的要求,財務建議同B公司再次簽訂設備的采購合同。
(7)2016年9月,甲單位購買一套需要安裝的儀器設備,設備價值150萬元,設備款項已通過財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9月底設備驗收合格但尚未安裝,財務處對購設備做增加事業支出、減少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150萬元,同時增加固定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積極150萬元的會計處理。
(8)2016年10月,在資產清楚工作中,主管部門查出賬外設備一臺,設備的重置成本為15萬元。在主管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復前,財務處做增加固定資產和待處置資產損益各15萬元處理。
(9)2016年11月底,甲單位因開展日常事業活動購入一批價值6萬元的辦公用品,款項已通過財政授權支付方式支付,所購辦公用品當月全部被各部門領用,12月初,甲單位發現該批辦公用品存在質量缺陷,供貨方統一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2萬元。甲單位收到2萬元支票存入銀行,財務處做增加銀行存款和事業收入各2萬元處理。
(10)2016年9月,甲單位經公開招標將一棟綜合業務樓配樓新建工程項目出包給C公司承建,并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在基建賬套單獨核算。甲單位于年初收到財政批復的綜合業務樓配樓新建工程項目財政直接支付額度。11月,根據合同要求和施工進度,甲單位以財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了工程款500萬元。甲單位就此在基建賬套中做增加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減少零余額用款額度各500萬元的處理,在單位“大賬”中做增加在建工程和財政補助收入各500萬元的處理。
要求:根據國家部門預算管理、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等有關規定,逐項判斷事項(1)至(10)的處理決定或處理建議是否正確。對于事項(1)至(6),如不正確,分別說明理由;對于事項(7)至(10),如不正確,分別指出正確的會計處理。

【正確答案】
(1)事項(1)的處理不正確。
理由: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擔保,應當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并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2)事項(2)的處理不正確。
理由:年度預算執行中,因項目目標完成,不需要繼續支出的預算資金,中央部門應及時清理為結余資金并報財政部,由財政部收回。
(3)事項(3)的建議不正確。
理由:該局所采購設備存在多個供應商,不符合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條件。
(4)事項(4)的處理不正確。
理由:保險理賠收入屬于國有資產處置收入,應當實行“收支兩條線” 管理[或應當上繳國庫]。
(5)事項(5)的處理不正確。
理由:預算執行至發生的非財政補助收入超收部分原則上不再安排當年的基本支出,可報財政部門批準后,安排項目支出或結轉下年使用。
(6)事項(6)的處理不正確。
理由:添購設備合同金額超過原采購合同采購金額的10%,不符合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條件。
(7)事項(7)的處理不正確。
正確的處理:增加事業支出和財政補助收入各150萬元;同時,增加在建工程和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各150萬元。
(8)事項(8)的處理正確。
(9)事項(9)的處理不正確。
正確的處理:增加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沖減事業支出各2萬元。
(10)事項(10)的處理不正確。
正確的處理:在基建賬套中做增加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基建撥款各500萬元。在“大賬”中增加在建工程、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各500萬元。在“大賬”中增加事業支出、財政補助收入各500萬元。
備考遇到任何問題都要第一時間解決,進入高會案例分析題,認真練習每一道題,這樣才能舉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