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濟法》預習考點:債務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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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CPA經濟法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轉讓和解除-合同的轉讓
【知識點】債務承擔
(1)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2)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相關鏈接】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
在步入康莊大道之前,總要走過一段崎嶇艱辛的道路;在變得熠熠生輝之前,總須經歷一段黯淡無光的日子。那些吃過的苦,那些流過的淚,終會成為我們成長過程中的寶貴財富。只要堅信前途的光明,一時的煩惱又算得了什么!祝大家在注冊會計師成績查詢時都能順利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