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預習考點:增值稅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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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增值稅的稅率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CPA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的內容 第三節 稅率與征收率
【知識點】增值稅征收率
增值稅征收率 | 具體規定 |
法定征收率3% |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簡易征收辦法 【提示1】除全面“營改增”適用5%征收率以外的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發生應稅行為,征收率均為3% 【提示2】適用3%征收率計稅的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其某些特殊銷售項目(如銷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銷售舊貨)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①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②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③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④納稅人(含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
特殊征收率5%
| 全面“營改增”過程中的特殊項目: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動產 (2)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動產銷售 (3)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4)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 (5)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動產經營租賃 (6)小規模納稅人出租(經營租賃)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 (7)其他個人出租(經營租賃)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 (8)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9)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 (10)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1)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2)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3)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
【重要提示】增值稅的正常計算需要使用稅率,但是簡易計算需要使用征收率,可以說,征收率是和簡易計算相對應的概念。在學習這部分內容時要注意以下三點:
1. 全面“營改增”之前,增值稅法定征收率為3%;2016年5月1日全面“營改增”后增加了5%的征收率。
2.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規定的采用征收率計稅,屬于增值稅稅收優惠的組成部分。使用征收率計稅就要求納稅人采用簡易征稅辦法繳稅,不能抵扣該項目相關的進項稅額。
3. 采用征收率計算的稅額,不能稱其為銷項稅額,對于小規模納稅人直接就是應納稅額;對于一般納稅人,是其應納稅額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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