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稅款退還和追征
2017年稅務師備考沖刺,集中精力抓高頻考點,今天東奧小編為您整理了《稅法一》高頻考點:稅款的退還和追征制度。
【內容導航】
稅款的退還和追征制度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一章稅法基本原理
【知識點】稅款的退還和追征制度
制度 | 適用情況 | 具體制度規定 |
稅款的退還 | 退還多繳的稅款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①因為技術上的原因或計算上的錯誤,造成納稅人多繳或稅務機關多征的稅款 ②正常的稅收征管的情況下造成的多繳稅款 | ①稅務機關發現應立即退回 ②納稅人發現自納稅之日起3年內書面申請退稅,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
稅款的追征 |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造成的未繳或者少繳稅款 | 稅務機關可在3年內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責任造成的未繳或者少繳稅款 | ①一般計算失誤情況,稅務機關發現在3年內追征,并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②特殊情況(累計金額大),追征期延長至5年,并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③偷、抗、騙稅的,可無限期地追征,并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
備考稅務師沖刺階段學習時間緊任務重,抓住高頻考點爭取在有限的時間內最大限度提分。更多知識點請見2017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匯總。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