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高頻答疑: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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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
如果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但是轉讓時,轉讓方并未告知受讓方,該土地已被對外出租,這個責任誰承擔?具體可以用如何懲罰
回答:如果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但是轉讓時,轉讓方并未告知受讓方,該土地已被對外出租, 因為買賣不破租賃,買方不能解除租賃合同,買方的損失找賣方要求賠償。
追問1: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不是在土地局土地登記簿上面的為準?如果使用面積存在爭議,怎么解決?
回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以在土地局土地登記簿上面的為準;
如果使用面積存在爭議,由當地縣級以上政府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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