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預習考點: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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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一章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的內容
【知識點】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稅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由稅收在國家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性決定。稅法屬于國家法律體系中一個重要的部門法,涉及稅收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在某種情況下也援引一些其他法律。
【解釋】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1.稅法與憲法的關系:稅法依據憲法的原則制定。
2.稅法與民法的關系:民法調整方法的主要特點是平等、等價、有償;稅法調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從的方法。民法與稅法不發生沖突時,稅法不再另行規定;出現不一致時,一般按稅法規定納稅。
3.稅法與刑法的關系:調整范圍不同,違反了稅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違反稅法情節嚴重觸及刑律者,將受刑事處罰。
4.稅法與行政法的關系:稅法與行政法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主要表現在稅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稅法又與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稅法具有經濟分配的性質,并且經濟利益由納稅人向國家無償單向轉移,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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