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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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第二單元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
第二單元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提示1】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具體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以及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同胞等。
【提示2】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對投資者個人或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提示3】我國稅法采用了“住所”和“居住時間”兩個標準對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的進行界定。
【提示1】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在計算居住天數時,臨時離境應視同在華居住,不扣減其在華居住天數。
【提示2】臨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離境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離境不超過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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