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基礎考點:征收消費稅的規定
2017稅務師考試科目較多,大家備考的時候要注意勞逸結合,為方便大家熟悉知識點,特此為您整理《稅法一》基礎考點:超豪華小汽車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規定
【內容導航】
超豪華小汽車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規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三章23講
【知識點】超豪華小汽車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規定
【核心規定】
標準:不含增值稅零售價130萬元以上
稅率:10%
公式:應納稅額=零售環節銷售額(不含增值稅)×10%
跨環節合并征收:國內汽車生產企業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按照生產環節稅率和零售環節稅率加總計算。
應納稅額=銷售額(不含增值稅)×(生產環節稅率+10%)
【例題】2017年3月,某汽車制造公司將2輛小汽車直接賣給某使用單位,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用發票上注明每輛銷售金額150萬元。該車出廠環節消費稅稅率25%,則:
該汽車制造公司應納消費稅=150×2×(25%+10%)=105(萬元)
日出而學習,日落而休息,考生備考也要注意勞逸結合,用健康的身體迎接考試。更多知識點在2017稅務師《稅法一》考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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