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高頻考點:財產稅與深化稅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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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財產稅的特點
(二)車船稅
(三)稅收制度改革的目標取向(了解)
(四)稅收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多選)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基礎》科目 第二部分財政
第十四章 稅收制度
【知識點】:財產稅與深化稅收制度改革
(一)財產稅的特點
1.財產稅:對所有以財產為課稅對象的稅種的總稱。
【注意】財產稅一直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單選)
2.財產稅的優點(多選)
(1)符合稅收的納稅能力原則;
(2)課稅對象是財產價值,稅源比較充分,且相對穩定,不易受經濟變動因素的影響;
(3)具有收入分配功能,避免社會財富分配不均;
(4)屬于直接稅,不易轉嫁。
3.財產稅的缺點(多選)
(1)稅收負擔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2)收入彈性較小;
(3)經濟不發達時期,財產稅降低投資積極性,不利于資本形成。
我國現行財產稅類的稅種: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多選)
(二)車船稅
1.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車船稅。
2.計稅依據。乘用車按排氣量,客車按載客人數,摩托車按輛,其他車輛按整備質量,機動船舶按凈噸位,游艇按艇身長度。
3.稅額。車輛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由國務院在《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注意】我國目前對乘用車征收的三種稅收不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對乘用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稅種主要有三個,即車輛購置稅、燃油消費稅和車船稅。
【例題·多選題】財產稅的優點包括( )。
A.符合稅收的納稅能力原則
B.稅源比較充分,且相對穩定
C.具有收入分配功能
D.不易轉嫁
E.稅收負擔具有公平性
【答案】ABCD
(三)稅收制度改革的目標取向(了解)
1.優化稅制結構
2.完善調節功能
3.穩定宏觀稅負
4.推進依法治稅
(四)稅收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多選)
【例題·多選題】深化稅收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 )。
A.擴大營業稅征收范圍
B.擴大并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
C.加快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
D.推進房產稅制度改革
E.推進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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