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專利權
隨著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結束,我們也迎來了新一個周期的備考之路,希望大家能夠早著手,早準備,爭取贏在起跑線上。東奧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中級經濟法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內容導航】:
專利權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濟法》科目專題五知識產權基礎知識
【知識點】:專利權
專題五 知識產權基礎知識
專利權
1.專利權的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2.發明人、設計人VS專利申請人VS專利權人
專利權人是專利申請人,但專利申請人可以是發明人、設計人個人,也可以是職務發明的單位,還可以是繼受取得申請權的人等。
3.專利申請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2)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
(3)發明專利申請一般需要經過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需經過初步審查。
4.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構成專利侵權。
(1)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專利權人享有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
6.專利權的期限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做題是備考最后階段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考生要充分利用好中級會計考試試題。好的習題能幫助你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