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每日攻克一考點:無權代理
2017年中級會計師考試逐漸臨近,小編每天為大家整理中級會計考試重要考點,希望大家可以跟住小編的腳步,珍惜這最后的黃金沖刺時間,每日攻克一考點,夯實基礎,輕松搞定中級經濟法。
【名師視頻講解】
無權代理(★★☆)(P17)
1.種類
(1)沒有代理權而實施的代理;
(2)超越代理權而實施的代理;
(3)代理權終止后而實施的代理。
2.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效力待定(構成表見代理除外)(P235)
(1)經被代理人追認:合同有效
①在無權代理的情況下,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
②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2)被代理人拒絕追認:合同無效
(3)催告——不直接產生法律后果,應等待被代理人的回應;在被代理人追認前,相對人(不論是否善意)可以催告,請求被代理人對是否追認代理權作出明確的意思表示;經相對人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4)撤銷權
善意相對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認權之前,有權撤銷其對無權代理人已經作出的意思表示。
(5)惡意第三人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無代理權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3.表見代理
(1)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客觀上使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被代理人應當承擔代理的法律后果。
(2)表見代理的情形主要有:
①被代理人將某種有代理權的證明文件(如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專用章等)交給他人,他人以該種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并與之進行法律行為;
②代理關系終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并與之進行法律行為。
【例題1·單選題】甲是乙公司采購員,已離職。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戶,已被告知甲離職的事實,但當甲持乙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公司名義與丙公司洽購100噸白糖時,丙公司仍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丙公司有權主張合同有效
C.丙公司有權在乙公司追認合同之前,行使撤銷權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認合同,如乙公司在一個月內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1)選項A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由于丙公司已知甲離職的事實,不能構成表見代理,該買賣合同效力待定;(2)選項C:只有“善意”相對人才享有撤銷權,丙公司并非善意相對人;(3)選項D:相對人有權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例題2·單選題】甲為乙公司業務員,負責某小區的訂奶業務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區擺攤,更新訂奶戶并收取下月訂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從乙公司辭職。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區擺攤收取訂奶款,訂奶戶不知內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開出蓋有乙公司公章的訂奶款收據,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的行為構成無權處分,應由乙公司向訂奶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后,再向甲追償
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應由甲向訂奶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C.甲的行為與乙公司無關,應由甲向訂奶戶承擔合同履行義務
D.甲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應由乙公司向訂奶戶承擔合同履行義務
【答案】D
【解析】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中級會計師考試倒計時,跟緊小編的步伐,每天攻克一個中級會計師考點,希望考生們可以養成良好的習慣,祝大家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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