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并不難,難的是堅持到底的努力。東奧小編整理初級經濟法基礎第三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第一單元銀行結算賬戶的主要內容供大家學習。
【內容導航】:
(一)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二)臨時存款賬戶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三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第一單元銀行結算賬戶的主要內容。
【知識點】: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第三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各類具體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與使用
4. 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1)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財政部門”提出設立零余額賬戶的申請,“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通知代理銀行。
(2)一個基層預算單位開設“一個”零余額賬戶。
(3)賬戶的使用
①可以辦理轉賬、提取現金等結算業務;
②可以向本單位按賬戶管理規定保留的相應賬戶劃撥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及提租補貼,以及財政部門批準的特殊款項;
③不得違反規定向本單位其他賬戶和上級主管單位、所屬下級單位賬戶劃撥資金。
5. 臨時存款賬戶
【解釋】臨時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1)適用范圍
①設立臨時機構(如工程指揮部、攝制組);
②異地臨時經營活動(如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在異地的臨時經營活動);
③注冊(增資)驗資;
④軍隊、武警單位承擔基本建設或者異地執行作戰、演習、搶險救災,應對突發事件等臨時任務。
【提示】因注冊驗資和增資驗資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屬于備案類賬戶。
(2)臨時存款賬戶的使用
①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②臨時存款賬戶可以支取現金,但應當按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③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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