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特殊的勞動合同
初級會計職稱預習階段要以學習教材和輔導書中的基礎知識點為主,以做習題為輔。東奧小編整理初級經濟法基礎第二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第三單元特殊的勞動合同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內容導航】:
(一)特殊的勞動合同
(二)集體合同
(三)集體合同的通過程序
(四)集體合同的生效
(五)集體合同的法律救濟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二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第三單元特殊的勞動合同的內容。
【知識點】:特殊的勞動合同
第三單元 特殊的勞動合同
集體合同
【解釋】集體合同是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簽訂的以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為主要內容的書面協議。包括專項集體合同、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
1. 集體合同的通過程序
(1)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2)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有2/3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2/3+≥1/2)
(3)集體合同草案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2. 集體合同的生效
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提示】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3. 集體合同的法律救濟
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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