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實務》沖刺考點:所得稅會計概述
距離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已經不多了,您時間余額已經不足,接下來僅剩的這少量時間,大家還不能松懈,按部就班做題,總結知識點。東奧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希望能幫助大家有所幫助。
【內容導航】:
(一)應交所得稅的計算
(二)所得稅會計概述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第十六章所得稅第一節計稅基礎與暫時性差異
【知識點】:應交所得稅的計算;所得稅會計概述
預備知識
應交所得稅的計算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一)納稅調整增加額
1.按會計準則規定核算時不作為收益計入財務報表,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作為收益需要交納所得稅。
☆甲公司2016年稅前會計利潤為720萬元,2016年12月12日向A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2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34萬元,款項尚未收到;該批商品成本為120萬元。甲公司在銷售時已知A公司資金周轉發生困難,但為了減少存貨積壓,同時也為了維持與A公司長期建立的商業關系,甲公司仍將商品發往A公司且辦妥托收手續。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應交所得稅=[720+(200-120)]×25%=200(萬元)。
2.按會計準則規定核算時確認為費用或損失計入財務報表,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則不允許扣減。
☆乙公司2016年稅前會計利潤為780萬元,2016年12月31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0萬元。乙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應交所得稅=(780+20)×25%=200(萬元)。
(二)納稅調整減少額
1.按會計準則規定核算時作為收益計入財務報表,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確認為收益。
☆丙公司2016年稅前會計利潤為820萬元,2016年取得國債利息收入20萬元。丙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應交所得稅=(820-20)×25%=200(萬元)。
2.按會計準則規定核算時不確認為費用或損失,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則允許扣減。
☆丁公司2016年稅前會計利潤為820萬元,2016年發生研究階段支出40萬元計入管理費用。丁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應交所得稅=(820-40×50%)×25%=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