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考點:物權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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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物權的特征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七章29講
【知識點】物權的特征
1.物權是對物的支配權(VS債權:請求權)
2.物權是排他性財產權(VS債權:兼容權)
3.物權是對世權(VS債權:對人權)
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
4.物權是絕對權(VS債權:相對權)
物權的實現,無需義務人為積極行為進行協助,僅由權利人對標的物進行直接支配即可。
【例題·單選題】物權與債權屬于民法上的兩大基本財產權,二者存在差異。就權利性質而言,物權屬于( )。(2009年)
A.請求權
B.支配權
C.相對權
D.對人權
【答案】B
【解析】物權屬于支配權、絕對權、對世權;債權屬于請求權、相對權、對人權。
考試的嚴謹性要求考生必須勤學苦練,小編為您奉上稅務師每日一練匯總,希望早日取得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