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稅法》高頻考點: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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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三章消費稅法的內容
【高頻考點】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相關鏈接】消費稅納稅期限的有關規定與增值稅的相關規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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