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稅法》答疑精華:折舊年限
2017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18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1日。大家都學習的怎么樣了呢?考生在備考時會遇到一些問題,在答疑板中可以隨時向老師提問,東奧的老師也會及時答復你的問題,新一輪備考戰役打響,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順利的進行CPA學習,東奧小編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出一些常見問題及回答,希望能給大家增添助力。
【問題】對折舊年限的理解
【回答】對于“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與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孰低原則選擇年限計提折舊”的理解
舉例:比如一個舊廠房折舊年限是20年,已經使用了18年,還剩余2年的折舊年限,但是經過對該廠房的改擴建之后,尚可使用的年限變為了5年,但是稅法規定建筑物的最低折舊年限是20年,可是該廠房用不到20年,所以規定如果該改擴建后的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低于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計提折舊,也就是不能按20年計提折舊,而是5年。
我們在努力學習新知識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及時復習鞏固,查看注會考試稅法知識點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