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印花稅的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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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印花稅的稅收優惠
(二)例題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第五單元房地產流轉相關稅內容。
【知識點】:印花稅的稅收優惠
印花稅的稅收優惠
1. 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稅。
2. 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征印花稅。
3.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征印花稅。
4. 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征印花稅。
5.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6. 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稅。
7. 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不貼印花。
8. 納稅人已履行并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
9. 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
10. 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或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免征印花稅。
【例題?單選題】根據印花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繳納印花稅的是( )。
A.報刊發行單位和訂閱單位之間書立的憑證
B.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C.門市部零星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
D.農林作物保險合同
【答案】B
【解析】(1)選項A: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或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免征印花稅;(2)選項C: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不貼印花;(3)選項D: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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