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關稅的稅率
初級會計考試中初級會計實務和初級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特點各不相同,備考策略也有所差異。初級經濟法基礎知識點零散、覆蓋全面,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為方便考生復習,東奧小編整理第六章相關考點供大家學習。
【內容導航】:
(一)關稅的稅率
(二)關稅的應納稅額計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第一單元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關稅的稅率
三、 關稅的稅率
1. 關稅的稅率分為進口稅率和出口稅率兩種。
2. 進口稅率又分為下列種類,進口貨物適用何種關稅稅率是以進口貨物的原產地為標準的:
(1)普通稅率
(2)最惠國稅率,適用于:
①原產于與我國共同適用“最惠國條款”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或地區的進口貨物;
②原產于與我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
③原產于我國的進口貨物。
(3)協定稅率
對原產于與我國簽訂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按協定稅率征收關稅。
(4)特惠稅率
對原產于與我國簽訂含有“特殊關稅優惠條款”的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按特惠稅率征收關稅。
(5)關稅配額稅率
關稅配額是進口國限制進口貨物數量的措施,把征收關稅和進口配額相結合以限制進口;對于在配額內進口的貨物可以適用較低的關稅配額稅率,對于配額之外的則適用較高稅率。
(6)暫定稅率
在最惠國稅率的基礎上,對于一些國內需要降低進口關稅的貨物,以及出于國際雙邊關系的考慮需要個別安排的進口貨物,可以實行暫定稅率。
3. 稅率的確定(適用何時的稅率)
(1)進出口貨物,應當按照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2)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準先行申報的,應當按照裝載此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3)進出口貨物的補稅和退稅,適用該進出口貨物原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但另有規定除外。
四、 關稅的應納稅額計算
計算方法 | 適用范圍 | 計算公式 |
從價稅 | 一般的進(出)口貨物 | 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
從量稅 | 進口啤酒、原油等 |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
復合稅 | 進口廣播用錄像機、放像機、攝像機等 |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
滑準稅 | 進口規定適用滑準稅的貨物 | 進口商品價格越高,(比例)稅率越低;稅率與商品進口價格反方向變動 |
進入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匯總進行更多章節內容的詳細學習。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