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法一》基礎考點:教育費附加
2017稅務師備考正在緊張而忙碌的進行當中,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知識點:教育費附加
【內容導航】:
考點8:教育費附加與地方教育附加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科目第四章第23講附加稅與煙葉稅
【知識點】:教育費附加
考點8:教育費附加與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費附加比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比率為2%
【提示】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與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算依據一致。
一般來說,城市維護建設稅減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會同時減免,所以可將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合并記憶。
【例題·多選題】關于教育費附加的說法正確的有( )。(2015年)
A.教育費附加實行地區差額征收率
B.出口產品退還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退還教育費附加
C.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建筑業的個體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教育費附加
D.教育費附加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算基數
E.對進口產品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教育費附加
【答案】DE
更多練習題可以查看稅務師每日一練匯總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