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行賄行為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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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行為及處罰
納稅人向稅務人員行賄,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依照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并處不繳或少繳稅款5倍以下的罰金。《刑法》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騙稅行為及處罰
對騙稅行為,依照規定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出口退稅款,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即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提示】對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
其他違法行為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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