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納稅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對于2017稅務師考試,天道酬勤,努力才會有收獲。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稅務師知識點,希望各位考生能夠不忘初心,堅持自己的夢想。
納稅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納稅人的權利
(1)享受稅法規定的減稅免稅優待。
一般可分為兩種情況:
扶持性減稅、免稅
困難性減稅、免稅
(2)申請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的權利。
(3)依法申請收回多繳的稅款。
①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
②納稅人自結算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
(4)認為稅務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不當,使納稅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損失的,納稅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賠償。
(5)納稅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對自己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及有關資料等保守秘密。
(6)納稅人按規定不負有代收、代扣、代繳義務的,有權依法拒絕稅務機關要求其執行代收、代扣、代繳稅款義務。(7)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有申請復議和向法院起訴及要求聽證的權利。
(8)納稅人有權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各種不法行為進行揭露、檢舉和控告;有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9)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今天的成功是因為昨天的積累,明天的成功則依賴于今天的努力。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祝大家2017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更多習題歡迎查看:2017年稅務師每日一練匯總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