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票據的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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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單元 票據法律制度
票據的基礎知識(★★★)
(一)票據的基本分類
(二)票據的付款期限
(三)票據當事人
1.票據的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和交付時就已經存在的當事人。
2.票據的非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并交付后,通過一定的票據行為加入票據關系而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
(四)票據權利、票據責任與票據行為
1.票據權利包括2種: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包括首次追索權和再追索權);付款請求權是第一順序的權利,追索權是第二順序的權利。
2.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
(1)匯票的承兌人因承兌而應承擔付款義務;
(2)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擔自己付款的義務;
(3)支票付款人在與出票人有資金關系時承擔付款義務;
(4)匯票、本票、支票的背書人,匯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證人,在票據不獲承兌或不獲付款時的付款清償義務。
3.票據行為包括4種:出票、背書、承兌和保證。
(五)票據的特征和功能(了解)
1.票據的特征
(1)票據是完全有價證券,這一特征通過票據的設權證券、提示證券、交付證券和繳回證券等特征來體現;
(2)票據是文義證券;
(3)票據是無因證券;
(4)票據是金錢債權證券;
(5)票據是要式證券;
(6)票據是流通證券。
預習階段訓練主要是了解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基礎考點及結構,進入初級會計職稱名師直播觀看東奧名師指引,決勝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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