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支票
只要努力付出,哪怕人生從零開始都可以做到,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成績查詢后全國金銀榜已經公布,恭喜各位上榜的考生!2018考季考生也要注意初級會計職稱預習階段學習對考生來說尤為關鍵,是順利通關的必要準備。東奧小編為大家精選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希望對考生朋友們有所幫助。
支票(★★★)
1.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使用范圍
(1)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普通支票既可用于轉賬,也可用于支取現金。
(2)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3)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提示】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支票均允許個人使用。個人不得使用的支付結算方式有:(1)商業匯票;(2)托收承付;(3)國內信用證。
3.出票
(1)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2)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4.付款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或者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不能背書轉讓。
(3)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應當在見票當日足額付款。
5.空頭支票
(1)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為空頭支票;對空頭支票,付款銀行有權拒付。
(2)法律責任
①單位或個人簽發空頭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
②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例題1·判斷題】普通支票既可以轉賬,又可以取現。( )
【答案】√
【解析】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
【例題2·多選題】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支票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支票基本當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B.支票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
C.出票人不得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D.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開戶銀行
【答案】ABD
【解析】選項C:出票人可以記載自己為收款人簽發支票。
【例題3·單選題】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金額為200000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貨款,乙公司按期提示付款時被告知甲公司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僅為100000元,乙公司有權要求甲公司支付的賠償金是( )元。
A.100000×5%
B.100000×2%
C.200000×5%
D.200000×2%
【答案】D
【解析】單位或者個人簽發空頭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00000元)“2%”的賠償金。
初級會計考試預習備考階段主要是了解考試兩個科目的基礎知識,簡單梳理框架,進入初級會計職稱考試6月第三周經驗,學習更多高效學習方法,決勝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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