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財管》答疑精華:發行優先股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基礎階段備考正在進行當中,大家都學習的怎么樣了呢?考生在看注冊會計師教材時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在答疑板中可以隨時向老師提問,東奧的老師也會及時答復你的問題,新一輪備考戰役打響,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順利的進行CPA學習,東奧小編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出一些常見財管問題及回答,希望能給大家增添助力。
提問: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優先股應當在公司章程中規定
回答:
(1)采取固定股息率;
(2)在有可分配稅后利潤的情況下必須向優先股股東分配股息;
(3)未向優先股股東足額派發股息的差額部分應當累積到下一個會計年度;
(4)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東一起參加剩余利潤分配。
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的,可就第(2)項和第(3)項事項另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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