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 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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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規則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征收率)
【特別提示1】簡易計稅方法的適用對象,既包括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應稅服務;也包括一般納稅人的特殊銷售或提供特定應稅服務。
【特別提示2】這里銷售額的含義與一般計稅方法中銷售額的含義一樣,均是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簡易計稅方法與一般計稅方法的基本計稅差異是:
(1)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價稅分離時使用的是稅率,簡易計稅方法使用征收率計算價稅分離。
(2)一般計稅方法用銷售額計算的是銷項稅額,簡易計稅方法用銷售額計算的是應納稅額。
【特別提示3】
我國增值稅的法定征收率是3%;一些特殊項目適用于減按2%的征收率執行。
全面“營改增”后的與不動產有關的特殊項目適用5%的征收率;一些特殊項目適用于1.5%的征收率執行。
【歸納】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的運用
(一)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征收率
1.按照3%的征收率計稅——法定征收率
計稅公式: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3%
2.減按2%征收率征收
計稅公式: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3.按照5%征收率征收
計稅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5%
注意:不含稅銷售額有全額和差額的不同情況
適用情況: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取得或自建的不動產;
(2)出租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
4.減按1.5%征收率征收
計稅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1.5%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5%)
適用情況:
個人出租的住房。
【舉例】甲快餐店(小規模納稅人)將一處門市房出租,收取當月含稅租金50000元,取得的租賃收入應納增值稅=50000/(1+5%)×5%=2380.95(元)
【舉例】張某將一處住房出租,收取當月含稅租金3000元,取得的不含稅租賃收入=3000/(1+5%)=2857.14元,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免納增值稅。
【歸納】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運用
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標的 | 適用的征收率 | |
自己使用過的 | 固定資產(動產) | 減按2% |
物品 | 3% | |
自己未使用過的 | 固定資產(動產) | |
舊貨 | 減按2% | |
取得或自建的 | 不動產 | 5% |
出租 | 不動產 | 5% |
個人出租住房 | 1.5% | |
其他“營改增”服務 | 3% |
【例題?單選題】某服裝廠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0年7月銷售自己使用過3年的固定資產,取得含稅銷售額100000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包裝物,取得含稅銷售額40000元。2010年7月該服裝廠上述業務應納增值稅( )元。(2011年)
A.2718.45
B.3106.80
C.3125.83
D.4077.67
【答案】B
【解析】應納增值稅=100000/(1+3%)×2%+40000/(1+3%)×3%=3106.80(元)。
相關考點: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稅務處理——形成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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