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稅法》知識點:銷項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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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銷項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以及發生應稅行為時,按照銷售額或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行為收入與規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為銷項稅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解釋】銷項稅額是納稅人按規定自行計算出來的,計算依據是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價格構成公式:價格=成本+利潤+稅金(價內稅)
價內稅:稅金是價格的組成部分,如消費稅、資源稅等。
價外稅:稅金不屬于價格組成部分,如增值稅。
在具體運算時,銷售額可分為四類:
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特殊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按差額確定銷售額;
視同銷售的銷售額。
另外,在確定銷售額時,還要注意含稅銷售額的換算。
銷售額的類別情況
銷售額的類別 | 適用情況 |
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 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一般為含稅收入,在征稅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再并入銷售額 銷售額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如果納稅人取得的是價稅合計金額,還需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稅率) |
特殊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 采取折扣方式銷售、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包裝物押金是否計入銷售額、銷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 |
按差額確定銷售額 | 金融商品轉讓銷售額、經紀代理服務的銷售額、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的銷售額、“營改增”應稅服務差額計稅等 |
視同銷售的銷售額 | 按照規定的順序來確定銷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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