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用人單位單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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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單方解除
類型 | 適用情形 | 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
隨時通知解除(不能用) |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 |
無過失性辭退(沒法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 √ |
經濟性裁員(沒辦法) | (1)經濟性裁員的適用情形: ①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②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③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④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特別程序 ①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②裁減人員不足20人且占企業職工總數不足10%的,無需執行上述程序 (3)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①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②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③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單位裁減人員后,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 √ |
【例題1·多選題】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有( )。
A.張某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B.胡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C.錢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D.王某因懷孕無法勝任工作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BC:屬于“不能用”,用人單位有權單方面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2)選項D:在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例題2·判斷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用人單位應先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方可按程序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
【答案】√
【例題3·多選題】下列勞動者中,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有( )。
A.所在單位規章制度違法,損害其利益的王某
B.所在單位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李某
C.所在單位未及時足額向其支付勞動報酬的張某
D.所在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的趙某
【答案】ABCD
【解析】選項ABCD:屬于“沒法干”的情形,勞動者有權單方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備考不留疑問,進入初級會計職稱同步練習,認真復習,希望大家能在初級考試中取得理想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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