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非法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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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
(一)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無權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非法出售,或者有權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人員,違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10萬元以上的行為。
【提示1】出售的專用發票,必須是真發票,否則構成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提示2】出售的專用發票,必須是空白發票,如果出售填好的專用發票,應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論處。
(二)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為達到營利目的,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非增值稅專用發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20萬元以上的行為。
(三)非法出售發票罪(熟悉)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為達到營利目的,非法出售普通發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40萬元以上的行為。
【例題1?單選題】2006年4月以來,陶某等人分別以自己或者家族成員名義,先后注冊15家公司,從稅務機關騙購各類普通發票共計2.4萬份,以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價格對外出售9000余份,涉案金額近億元,非法獲利200余萬元。本案中,陶某涉嫌的罪名是( )。
A.非法出售發票罪
B.非法購買發票罪
C.出售偽造發票罪
D.出售抵扣稅款發票罪
【答案】A
【解析】(1)選項C:本案所涉2.4萬份普通發票,全部從稅務機關取得,應為“真票”,本項應予排除;(2)選項D:本案所涉發票為“普通發票”,而非“抵扣稅款發票”,本項應予排除;(3)選項B:不存在“非法購買發票罪”,對非法購買發票行為入罪的,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本項應予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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