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知識點: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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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抵押合同
1.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相關鏈接】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2.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直接”歸債權人所有;但該“流押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抵押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相關鏈接】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但“流質條款”的無效不影響質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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