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危害稅收征管罪
【東奧小編】轉眼間,五月已經到了中旬,2017年稅務師考試報名為4月20日至6月20日,報名成功的小伙伴們應該及時的進入到備考狀態,東奧小編每天為您提供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讓您保持良好學習狀態,考生成為東奧學員后可以查看全部知識點內容。
危害稅收征管罪
與發票直接相關的罪名有:
(1)虛開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罪,虛開發票罪。
(2)假票
①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③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
④持有偽造的發票罪。
(3)真票
①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②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③非法出售發票罪。
【例題?單選題】根據刑法理論,下列對危害稅收征管罪特征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公共財產所有權
B.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取各種方法拖欠稅款的行為
C.犯罪主體只能是單位
D.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答案】D
【解析】(1)選項A: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稅收征管制度;(2)選項B: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取各種方式、方法,逃避繳納稅款、逃避繳納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以及虛開、出售發票,情節嚴重的行為;(3)選項C:在“危害稅收征管罪”中存在主體只能是自然人的情況——抗稅罪,不存在主體只能是單位的情況;(4)選項D:所有的“危害稅收征管罪”主觀方面均為故意。
點擊查看更多相關考點: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管制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