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稅法》知識點:征稅范圍(2)
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后大家就要進入到了基礎復習階段,小編整理CPA考試各章節知識點,幫助大家加強記憶,輕松過關!
【知識點】征稅范圍
增值稅征稅范圍的具體規定,屬于征稅范圍的特殊項目
【提示】
(1)“營改增”的全面推進使這些項目中部分內容的重要地位下降。
(2)考生要更關注“非增非營”的項目及免稅項目。
【關注】
(1)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會員和客戶通過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的原油期貨保稅交割業務,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會員和客戶通過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的鐵礦石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暫免征收增值稅。
(2)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征收增值稅。P44
(3)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4)供電企業利用自身輸變電設備對并入電網的企業自備電廠生產的電力產品進行電壓調節,屬于提供加工勞務,應當征收增值稅。對上述供電企業進行電力調壓并按電量向電廠收取的并網服務費,應當征收增值稅。
(5)執罰拍賣P44:看收入歸屬確定征免。
(6)納稅人取得中央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的應稅收入。
(7)后續免費使用的創新藥,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的范圍:藥品生產企業銷售自產創新藥的銷售額,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提供給患者后續免費使用的相同創新藥,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范圍。創新藥,是指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獲批前未曾在中國境內外上市銷售,通過合成或者半合成方法制得的原料藥及其制劑。
在步入康莊大道之前,總要走過一段崎嶇艱辛的道路;在變得熠熠生輝之前,總須經歷一段黯淡無光的日子。那些吃過的苦,那些流過的淚,終會成為我們成長過程中的寶貴財富。只要堅信前途的光明,一時的煩惱又算得了什么!CPA考試加油! 想看更多知識點,點擊進入《2017注會考試稅法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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