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業務委派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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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委派
業務委派制度內容應當包括:項目組織結構、項目負責人和其他重要人員的選定程序、責任、權力。
項目組織結構一般可設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助理三級。
1. 項目負責人由稅務師事務所選定,是項目最高負責人。
2. 項目經理由項目負責人選定,是項目具體承辦人。
【提示】稅務師事務所提供鑒證業務,如果鑒證對象是本事務所提供的涉稅服務結果,可以考慮由提供涉稅服務項目以外的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
業務實施
業務實施制度內容應當包括:業務計劃(總體業務計劃和具體業務計劃)、重要質量(風險)控制事項、重要事項意見分歧的處理、業務結論、服務結果提交等相關事項的決策程序和權限。
1. 業務計劃:包括總體業務計劃和具體業務計劃。
2. 重要質量(風險)控制事項
對重要質量(風險)控制事項的關注,應當貫穿于業務實施的各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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