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會計司2016年工作總結
財政部會計司2016年工作總結
2016年,在部黨組及戴助理、趙助理的正確領導下,在部內外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會計司積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財政中心工作,統籌兼顧、開拓創新,積極主動作為,全國會計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全面布局會計“十三五”發展藍圖
1.召開全國會計管理工作會議。9月27至28日在云南昆明組織召開全國會計管理工作會議,原財政部黨組書記、部長樓繼偉對會議召開作出重要批示,財政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趙鳴驥出席會議并講話,來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有關會計主管部門等41家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部分專員辦代表,會計實務界、理論界專家,部分全國會計領軍人才代表也受邀請參加了會議。來自地方會計管理機構、行政事業單位、企業、會計師事務所的11家有關單位代表在會議上交流介紹了會計改革與發展中的新成果、新經驗和新做法。
2.發布實施《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在認真總結全國會計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經驗、深入分析“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發展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的基礎上,制定發布了《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了“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及其政策措施,規劃了未來五年我國會計改革與發展藍圖。
3.做好規劃綱要的宣貫工作。及時組織開展了《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的宣傳工作,通過答記者問、編寫系列解讀,幫助廣大會計管理工作者和會計人員理解、掌握規劃綱要的有關內容和要求,爭取社會各界對會計工作的理解、重視和支持。同時,督促指導各省(中央有關部門)加快制定本地區(部門)的會計“十三五”規劃或實施方案,確保規劃綱要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會計法治建設和監管職能
1.組織開展《會計法》修訂工作。委托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開展《會計法》修訂課題研究,組織《會計法》網絡問卷調查并形成分析報告,組織遼寧、浙江等6個地方專員辦開展《會計法》實施情況調研并形成調研報告。
2.強化會計監管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17次常務會議關于“完善會計制度,加強會計監管,強化法律約束,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有關指示精神,針對當前會計信息失真、會計違法違紀問題屢禁不止等問題,會同審計署、國務院法制辦以及部內相關司局,研究提出進一步改進會計工作,建立單位內部監督、社會監督和政府部門監督“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的意見措施。
3.推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有效實施。印發了《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新舊銜接規定,組織編寫了《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講解》,開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培訓工作,推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全面實施。
4.加強代理記賬行業管理。修訂印發了《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組織開發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并正式上線運行,指導各地財政部門通過管理系統開展代理記賬審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積極推進政府會計改革
1.印發存貨等四項政府會計具體準則。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印發了政府存貨、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四項政府會計具體準則,進一步規范了政府會計主體的會計核算,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夯實了國有資產管理基礎,保障了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順利推進。
2.研究制定政府會計制度。為進一步規范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在系統分析和梳理現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基礎上,印發了《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組織開展制度模擬測試工作。
3.開展有關政府會計具體準則及應用指南的制定工作。為規范政府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的會計確認、計量和披露,立足于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現實需要,印發了《政府會計準則第XX號——公共基礎設施(征求意見稿)》和《政府會計準則第XX號——政府儲備物資(征求意見稿)》。為規范政府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制定了政府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表,并以《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的形式發布征求意見稿。
4.組織開展政府會計相關課題研究工作。組織開展了或有事項、土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收入、成本費用、租賃、會計制度新舊銜接等7項課題研究工作,并與經合組織聯合開展了《中國政府會計準則實施機制問題研究》課題研究,為制定相關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奠定了理論基礎。
5.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咨詢專家機制。為充分發揮專業人士在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建設和實施中的技術支持作用,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了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第一屆咨詢專家。經過自我推薦、單位審核、財政部審定等程序,公開選聘了60名咨詢專家,并組織召開了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咨詢專家第一次會議,編發了4期《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簡報》。同時,根據咨詢專家參與反饋意見、模擬測試等情況,建立工作臺賬,加強對咨詢專家的動態考核。
6.研究制定社保基金會計制度。為支持和配合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根據社會保險運行實務和管理需求的最新變化,積極推進社會保險相關會計制度的修訂與制定工作,印發了《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并起草形成了《職業年金基金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草案)》。
7.認真履行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理事會理事職責。先后四次參加了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理事會會議,并承擔了租賃、公共部門合并兩個技術項目工作組日常工作,對理事會準則項目積極反饋和發布中方意見和建議,提高了我國在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制定中的參與度和影響力。
(四)進一步完善企業會計準則制度
1.制定發布《規范“三去一降一補”業務的有關會計處理規定》。貫徹落實“三去一降一補”有關任務要求,服務企業實務需要,印發了《規范“三去一降一補”業務的有關會計處理規定》,明確規定了國有全資和獨資企業之間無償劃撥子公司進行兼并重組的會計處理、擬關閉出清的僵尸企業的會計處理以及企業收到工業獎補財政資金的會計處理等“三去一降一補”中涉及的會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