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重要知識點: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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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的扣除
用外購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時,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1.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范圍
(1)外購的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
(2)外購的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
(3)外購的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外購的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
(5)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油、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潤滑油為原料生產的成品油;
(6)以外購的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7)以外購的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以外購的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提示1】外購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還能抵稅嗎?
【提示2】葡萄酒已納消費稅的抵減。
【提示3】貼標視為生產——單位和個人外購潤滑油大包裝經簡單加工改成小包裝或者外購潤滑油不經加工只貼商標的行為,視同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行為。單位和個人發生的以上行為應當申報繳納消費稅,準予扣除外購潤滑油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行為確定以及代收代繳稅款的規定
委托方 | 受托方 | |
委托加工關系的條件 |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 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料 |
加工及提貨時涉及稅種 | ①購材料涉及增值稅進項稅 ②支付加工費涉及增值稅進項稅 ③委托加工消費品應繳消費稅 | ①買輔料涉及增值稅進項稅 ②收取加工費和代墊輔料費涉及增值稅銷項稅 |
消費稅納稅環節 | ①提貨時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受托方為個人的除外) ②對于受托方沒有代收代繳消費稅(含受托方為個人的),收回后由委托方繳納消費稅 | ①交貨時代收代繳委托方消費稅稅款 ②沒有履行代收代繳義務的,稅務機關向委托方追繳稅款,對受托方處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
代收代繳后消費稅的相關處理 | ①直接出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稅 ②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需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③連續加工應稅消費品后銷售的,在出廠環節繳納消費稅,同時可按生產領用量抵扣已納消費稅(只限于規定的情況) | 及時解繳稅款,否則按征管法規定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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