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點: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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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1.公司的法人機關由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組成。
2.公司的行為能力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實現。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
4.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5.法定代表人所實施的法律行為就是公司的法律行為,法定代表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就是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1.任職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例題·單選題】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開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人員中,不得擔任該公司董事的是( )。
A.張某,因挪用財產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已逾6年
B.吳某,原系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因其個人責任導致該公司破產,清算完結已逾5年
C.儲某,系丙有限責任公司控股股東,該公司股東會決策失誤,導致公司負有300萬元到期不能清償的債務
D.楊某,原系丁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個人責任導致該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未逾2年
【答案】D
2.忠實義務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2)關聯交易
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同業競爭
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解釋1】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解釋2】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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