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預習《稅法》知識點:銷售額的特殊規定
2017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了,現在正是預習的黃金時期,因教材還未發布,東奧小編根據2016年的教材為大家整理了注會考試預習階段《稅法》知識點,希望大家一戰成功,華麗蛻變!
【知識點】銷售額的特殊規定
(一)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當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
(二)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為依據計算消費稅。
(三)酒類關聯企業間關聯交易消費稅處理
白酒生產企業向商業銷售單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費”是隨著應稅白酒的銷售而向購貨方收取的,屬于應稅白酒銷售價款的組成部分,因此,不論企業采取何種方式或以何種名義收取價款,均應并入白酒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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