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考點: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依據和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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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依據和稅額計算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相關鏈接】這里所謂進口自用車輛,指的是納稅人報關進口車輛并自用,不是指購買別的單位進口的車輛。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用以下公式計算: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注意】如果進口車輛是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的大卡車、大客車,則組成計稅價格公式簡化為: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例題·單選題】某4S店2012年11月進口9輛商務車,海關核定的關稅計稅價格為40萬元/輛,當月銷售4輛,2輛作為樣車放置在展廳待售,1輛公司自用。該4S店應納車輛購置稅( )萬元。(商務車關稅稅率為25%,消費稅稅率12%)
A.5.48
B.5.60
C.5.68
D.17.04
【答案】C
【解析】該4S店應納車輛購置稅=40×(1+25%)/(1-12%)×10%=5.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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