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反擔保
2017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了,現在教材還沒有發布,大家可以提前學習知識點,為幫助考生們找準方向,贏在起跑線上,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注會考試《經濟法》高頻考點,希望大家一戰成功,華麗蛻變。
知識點:反擔保
1.擔保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為擔保人的擔保提供擔保,這種由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向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相當于原擔保而言被稱為反擔保。
2.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但不包括“保證”),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質押”。
3.留置和定金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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