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經濟法基礎》習題精講(39)
【東奧小編】2017年初級職稱備考征程已經開啟,預習階段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年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習題精講(39)。
甲公司為居民企業,2013年有關經營情況如下:
(1)產品銷售收入4700萬元,出租閑置辦公樓租金收入300萬元,取得企業債券利息收入35萬元,接受乙企業捐贈原材料10萬元,已計入營業外收入。
(2)繳納增值稅285萬元,營業稅15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21萬元,教育費附加9萬元。
(3)發生業務招待費支出50萬元,廣告費支出700萬元,業務宣傳費支出80萬元。
(4)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200萬元,職工福利費28萬元,職工教育經費3萬元,撥繳工會經費6萬元。
已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分別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2.5%和2%,準予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15%,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5‰。
要求:
根據上述材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在計算2013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收入中,應計入收入總額的是( )。
A.出租辦公樓租金收入300萬元
B.產品銷售收入4700萬元
C.企業債券利息收入35萬元
D.接受捐贈收入10萬元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屬于“租金收入”;(2)選項B:屬于“銷售貨物收入”;(3)選項C:屬于“利息收入”;(4)選項D:屬于“接受捐贈收入”。
2.甲公司在計算2013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各項中,準予扣除的是( )。
A.城市維護建設稅21萬元
B.教育費附加9萬元
C.增值稅285萬元
D.營業稅15萬元
【答案】ABD
【解析】增值稅不能在稅前扣除。
3.甲公司在計算2013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為25萬元
B.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為30萬元
C.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限額為705萬元
D.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限額為750萬元
【答案】AD
【解析】(1)選項AB: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60%=50×60%=30(萬元),當年銷售收入×5‰=(4700+300)×5‰=25(萬元),業務招待費稅前準予扣除限額為25萬元;(2)選項CD: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限額=(4700+300)×15%=750(萬元)。
4.甲公司2013年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的是( )。
A.工資薪金200萬元
B.職工福利費28萬元
C.職工教育經費3萬元
D.工會經費6萬元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全額扣除;(2)選項B: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200×14%=28(萬元),甲公司職工福利費實際發生額28萬元,未超過扣除限額,準予稅前全額扣除;(3)選項C: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200×2.5%=5(萬元),職工教育經費實際發生額3萬元,未超過扣除限額,準予稅前全額扣除;(4)選項D:工會經費扣除限額=200×2%=4(萬元),工會經費實際發生額6萬元,超過了扣除限額,稅前準予扣除4萬元。
預祝考生們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