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習題精講(8)
【東奧小編】2017年初級職稱備考征程已經(jīng)開啟,預習階段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習題精講(8)。
2009年3月11日,甲公司簽發(fā)一張商業(yè)匯票,收款人為乙公司,到期日為2009年9月11日,甲公司的開戶銀行P銀行為該匯票承兌。2009年6月30日,乙公司從丙公司采購一批貨物,將該匯票背書轉(zhuǎn)讓給丙公司,丙公司9月30日持該匯票到其開戶銀行Q銀行辦理委托收款。
要求:
根據(jù)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丙公司應去銀行辦理該匯票提示付款的期限是( )。
A.自該匯票轉(zhuǎn)讓給丙公司之日起10日
B.自該匯票轉(zhuǎn)讓給丙公司之日起1個月
C.自該匯票到期日起10日
D.自該匯票到期日起1個月
【答案】C
【解析】商業(yè)匯票(見票即付的匯票除外)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
2.該匯票的付款人是( )。
A.甲公司
B.P銀行
C.乙公司
D.Q銀行
【答案】B
【解析】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人是承兌銀行。
3.在不考慮委托收款背書的情況下,關(guān)于確定該匯票非基本當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背書人是乙公司
B.被背書人是丙公司
C.承兌人是Q銀行
D.保證人是P銀行
【答案】AB
【解析】票據(jù)上的非基本當事人包括承兌人(P銀行而非Q銀行)、背書人(乙公司)、被背書人(丙公司)、保證人。
4.關(guān)于銀行是否應受理該匯票并承擔付款責任的下列判斷中,正確的是( )。
A.Q銀行不應受理
B.Q銀行應當受理
C.P銀行不再承擔付款責任
D.P銀行仍應承擔付款責任
【答案】AD
【解析】商業(yè)匯票的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10日)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Q銀行)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P銀行)仍應當繼續(xù)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預祝考生們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