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稅法》高頻考點:增值稅一般銷售方式
2016年注會綜合階段考試即將開始,專業階段備考正在緊張的進行中,你準備好應考了嗎?為了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東奧小編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高頻考點,希望大家都能夠高效通關。
增值稅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銷售額包含的項目 | 銷售額中不包含的項目 |
(1)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 (2)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 (3)消費稅等價內稅金 | (1)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 (2)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3)符合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①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②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4)符合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5)銷貨同時代辦保險收取的保險費、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
增值稅的銷售額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增值稅稅金不是銷售額的組成部分,如果納稅人取得的是價稅合計金額,還需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具體公式為:
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稅率)
價外費用和逾期包裝物押金一般均為含稅收入,需要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重要歸納】需要作含稅與不含稅換算的情況歸納:
(1)商業企業零售價;
(2)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
(3)價稅合并收取的金額;
(4)價外費用一般為含稅收入;
(5)包裝物押金一般為含稅收入;
(6)建筑安裝合同上的貨物金額(主要涉及銷售自產貨物并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合同)。
堅持就是勝利,努力才會有奇跡!CPA考試之旅,在成長中蛻變,羽化成蝶,我們的夢想已不遠!